通知公告

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五号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5-06-05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五号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建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五号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五号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范围: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五号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工程内容: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即包括完成本次招标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指导、跟踪、电梯按钮开槽及修复、井道照明设施系统、梯控智能接入口模块、电梯机房的电源箱与土建电源箱联接电缆、井道改造、安装、调试、验收、备案,配合业主完成96333监管平台接入、监检、电梯调试安装用电缆、验收合格领取《电梯使用登记标志》、不少于2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其中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设备、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材料,服务要提供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拟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上述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交货地点:东海县徐海路北侧、果园路东侧

5、交付使用期:150 日历天(其中供货期 90天,安装调试60天),具体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最终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7、招标控制价:320万元

8、电梯主要清单及规格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注:投标人踏勘现场,电梯井道尺寸、底坑深度、顶层高度等尺寸,均以投标人现场测量为准,若投标人未踏勘现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推荐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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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人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招标人有权针对每一批进场材料随机现场取样送检,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投标人须无条件停止使用、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投标人须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施工期间,以上所有材料须经招标人确认并同意后,方可采购进场、施工、安装。

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原件)。否则将视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者销售代理商,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2.1若投标人是制造商,必须具备以下(1)、(2)两项中的任意一项:

1)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2.2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2)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安装(含修理)。

3、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11月-2025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倒推。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商的申请;(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3)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人参加投标,否则该品牌货物投标人所投标均为无效标。

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6 日至 2025年6月10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德惠大厦A座18楼)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6月 26日 10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德惠大厦A座18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东海县建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人地 址:东海县海陵东路118号

人: 范工     

电话:0518-803210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德惠大厦A座18楼

联系 人: 穆工        

电话:18951254562